法官认为加密货币、法定货币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所有这些资产,无论是否有形,都共享因相互信任而创造的价值。
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 Philip Jeyaretnam 于 7 月 25 日裁定,加密货币是能够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财产。法官表示,他认为加密货币、法定货币或贝壳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所有这些物体,无论是实物还是贝壳,不是,分享因相互信任而创造的价值。
Jeyaretnam在 Bybit 对其前雇员 Ho Kai Xin 提起的诉讼中做出了裁决。Bybit声称该工作人员转移了约420万个USDT从加密货币交易所到她的私人账户。何指控不在场的表弟控制相关账户,法院现已命令何将这笔钱返还给Bybit。
虽然该决定看似显而易见,但它包含一些对于数字资产的法律地位很重要的表述。Jeyaretnam 将被盗的 USDT 以及一般的加密货币称为财产。

他反驳了人们对加密货币没有任何真实价值的普遍怀疑,并提醒说,价值是人类思想集合体做出的判断。Jeyaretnam 还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行动中的事物类别。在英国普通法中,这意味着一种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而不是通过实际占有来主张或执行个人权利的财产。
法官在判决中引用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咨询文件,该文件将实施数字支付代币的隔离和托管要求。法官表示,如果在实践中可以识别和隔离此类数字资产,那么在法律上就可以信托持有它们。
该判决提到了新加坡《2021 年法院规则》第 22 号命令,该命令将动产定义为包括现金、债务、存款、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俱乐部或社团的会员资格,以及加密货币或其他数字货币。
2022 年 5 月,伦敦高等法院裁定不可替代代币(NFT)代表私有财产。专家称,对于那些希望英国法院保护其财产权的 NFT 投资者来说,这一决定是一个“伟大的先例” 。